三十歲的我,作夠十三年的夢了。 我仍聽小機場,為文了無少時文藝腔調。直敘人間事,已是最裸露的悲愴。往日校區四望蒼茫,不知是霧還是山下工業區的汙染物,冬日不覓教室,十尺外恍如戰場迷霧,隨時要被重修gank。二十歲的我無法面對大學生活,以為最悲傷的部分將隨時間消散,如夏日晴朗的校景。 故人幾增,皆為蠋影,永不及當時明亮。 我的煩惱都是奢侈的,當舉國青年苦於房價低薪,自私地在意青春的小事。或許獨立建國,或許居住正義,或許保護環境... 但我最愛仍是路邊任性的貓、手沖咖啡、無名相簿上的笑容。世界輪不到我輩拯救,誰又值得救贖。如果我的痛苦沒人在意,用不著讓他人快樂。性格可以這麼糟糕,就是討人厭的人的一份特權,我已有意識地從青春時代貫徹。 說點十七歲的小事,那年生日收到學妹手寫的卡片,過了半年她去法國交流回來送我小禮物,儘管當時某些原因不太愉快。還有寫紙條,鼓勵我學測好好發揮,結果我失常的沒有滿級分,唸了間不怎樣的私立醫學系。禮物還有數顆法國撿的松子,上有她畫的愛心與笑臉,今仍為玻璃罐所鎖,未曾成長。